前沿法律法规文件
FRONTIER LAWS AND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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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司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与备案资料规范》(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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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司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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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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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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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为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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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为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化妆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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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在我国化妆品监管法律体系处于“宪法”地位,将对我国化妆品行业下一阶段的发展产生根本性影响。《条例》包括总则,共6章80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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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共6章80条。化妆品经营者要重点关注新条例涉及的13个重点问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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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