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策部门篇之监事会丨企业风控
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常设性机构,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对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监事会的设置对于防止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运营和长远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一、监事会的组成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其中,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有特殊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二、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主要监督董事、经理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公司财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协助其工作,聘请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三、监事会的召开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监事会的召集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结语
公司应采取相关措施来充分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情况、执行情况、资金运营及盈亏情况,均应当及时且真实的向监事会报告。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公司还应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切实维护好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