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汉伟:化妆品经营:如何打击山寨产品和假货?
从行业规模角度看,据统计2019年我国化妆品行业市场规模预计5000亿元左右,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化妆品市场;同时,过去五年我国化妆品行业CAGR(年复合增长率)为9.1%,远高于全球化妆品行业平均4.1%的CAGR,市场规模持续攀升,这意味着我国化妆品市场规模和成长空间巨大。但从行业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化妆品行业发展尚处在粗放型发展阶段,尚未完成行业集中和整合。与白色家电、手机等行业相比,我国化妆品行业的整合和集中来的晚很多,预计会在未来的3-5年完成。正是因为目前化妆品行业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最终市场格局和良性竞争秩序尚未真正形成,一方面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的景象,新品牌、新渠道、新概念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化妆品经营者良莠不齐,充斥着模仿、假冒等恶性竞争现象。现阶段,山寨产品、假货的打击成为大多数规模品牌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如何才能更有效的打击山寨产品和假货呢?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焦汉伟律师将从法律和化妆品经营两个角度探讨化妆品山寨产品和假货的打击问题,以供化妆品经营者参考。
打击的捷径是拥有权利。
很多化妆品经营者通常是在发现市场上出现山寨产品或假货时才会思考品牌保护问题,但正确的姿势应该是山寨产品或假货出现前思考这一问题,并及时地在自己的品牌周边扎上篱笆。化妆品经营者对山寨产品的打击也好,对假货的打击也罢,归根结底都是一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主张。要想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就必须让自己拥有合法、有效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独享特定商业利益的机会,更是制止他人违法侵权行为的最有效地手段,对企业经营而言既是盾,更是矛。知识产权的取得是有条件的,并非有创新就想当然的拥有权利,独创性是经营者享有知识产权的条件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完成注册程序等其他条件。法律不帮助懒惰之人。化妆品经营者要积极的进行创新,更要积极的按照法律的要求将自己的智力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第一时间对企业商标、商号、产品名称、产品系列名、特有ICON、产品独创性的瓶型、产品独创性的花盒、产品特有的色调、域名、商誉等独特的商业标识或智力创新成果完成版权、商标专用权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注册或申请工作。化妆品经营者在自己上述商业标识周边插上了篱笆,就意味着享有了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可以独占使用特定商业标识,独享商业推广沉淀下来的品牌价值,更可以在打击市场上山寨货产品或假货时有了有力的武器,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若没有第一时间扎好品牌的篱笆,则有被他人搭便车或抄袭的风险,在特定的情况下就难免发生企业“撞车”的现象,引起消费者混淆,虽穷尽所有手段,维权效果也难免事倍功半。总之,化妆品经营者在日常经营过程一定要积极的把企业智力创新成果转化为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是打击山寨产品或假货最有效的的手段。
打击山寨产品,重视民事诉讼索赔。
现阶段化妆品外观设计等抄袭现象十分盛行,是很多规模化妆品经营者最烦恼的问题之一。原创产品还没有上市,克隆产品已经遍地开花,极大的影响产品上市。山寨产品的出现是化妆品经营者幸福的烦恼,一方面表明产品的独创性和品牌的知名度提高了,另一方面山寨产品也会引起市场混淆,影响了产品销售,必须及时打击。如何打击山寨产品呢?对山寨产品的打击主要有行政手段打击和民事诉讼手段打击两种。而与行政手段打击相比,民事诉讼手段打击山寨产品效果更佳,更应重视。因为在化妆品经营实践中大多数山寨产品的出品方基本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具备通过民事诉讼手段进行打击的前提条件。同时,就程序而言,针对民事诉讼手段打击山寨产品类的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全风险代理的合作模式,这就意味的化妆品经营者不用提前承担成本的情况下,由律师事务所完成全部取证、诉讼维权、执行等全部工作。如此模式,对化妆品经营者而言,不承担成本,不花费人力,通过律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极大的增加了侵权方的侵权成本,持之以恒则可以在无成本压力的情况下借助第三方专业手段有效的净化市场。就行政手段打击而言,鉴于目前二三线市场行政执法透明度不高、地方保护主义、办案成本高等不确定因素,在化妆品经营实践中打击效果有待提高。
打击假货,重视刑事打击。
假货的打假是目前规模化妆品经营者不得不面对的另一个烦恼问题。一方面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有限,另一方面随着近几年电商、微商、新零售等渠道的盛行,上述渠道基本都是人货分离的模式进行交易,为假货的蔓延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化妆品经营实践中,假货基本都是不合格产品,一方面会蚕食品牌正品销售市场,另一方一旦假货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在消费者无法辨别真伪的情况的,会给品牌带来极大的不可控风险。面对假货,化妆品经营者如何打击呢?一方面化妆品经营者要建立有效的防伪识别系统,在技术上未消费者、经营者自身提供高效的产品真假识别手段,另一方面面对假货行政打击和刑事打击两手都要硬,特别是要重视刑事打击。化妆品制假或售假者身份隐蔽,通常不具备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打击的条件。同时,化妆品制假或售假者经营成本极低,获利空间巨大,通常行政打击或民事诉讼索赔等手段并不能有效的制止化妆品制假或售假行为。在化妆品经营实践中,对化妆品制假或售假现象最有效的打击手段就是刑事打击,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品牌方通过刑事打击,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在制假售假圈子里树立标杆,才能起到更好的警示效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化妆品制假或售假行会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或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特别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实践中被涉及的概率极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行为人还存在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较大的,还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比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更重,化妆品经营者在对假货打击过程中,要关注责任人的具体违法犯罪构成,准确对责任人定罪量刑,最大化地精准打击化妆品制假售假行为。化妆品经营者对化妆品制假或售假行为进行刑事打击的关键一点就是要掌握制假或售假线索。制假或售假线索来自哪里呢?一方面,企业要组建强有力的打假队伍,通过打假队伍走访市场、代理商举报等体系内部系统掌握市场上化妆品制假或售假线索;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机关的行政打击挖掘犯罪线索或将行政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再一方面,在适当的时候可以与第三方打假公司进行合作,通过外部系统掌握市场上化妆品制假或售假线索。在掌握了化妆品制假或售假线索后,分清主次,做好经营,做典型案例,树标杆,教育市场,如此才能高效地打假制假售假者的不良之气。
经营的要旨在于前瞻性。在化妆品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要前瞻性的做好品牌保护工作,在山寨产品或假货出现时第一时间迎头猛打,维护好品牌市场秩序,维护好企业经营利益。同时,只有做好了上述品牌保护事前和事后两个环节的工作,化妆品经营者才能实现自己的商业目的。否则,经营者就有可能要面对哑巴吃黄连或劣币驱逐良币的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