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选择 | 企业风控
法律从业人员经常会协助客户审查各类合同文件,审查过程中往往绕不开的一个问题是“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到底该怎么约定?有些客户虽然并不是很了解诉讼与仲裁的区别,但是潜意识里仍然会觉得仲裁更加高大上一些,符合企业的高端定位。事实上,正是因为对仲裁机制认识不深,有时企业以仲裁作为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反而影响了自身权益的保护,令人感到遗憾。因此,本文将围绕诉讼与仲裁的特点进行分析,进而为企业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提供借鉴思路。
1.诉讼与仲裁之保密性对比
从上表不难看出诉讼无论是庭审还是最终的判决书都以公开为常态,而仲裁则具备较高的保密性,除了当事人以外,一般外界很难了解当事人情况与仲裁结果。对于不少企业或者个人而言,诉讼信息(尤其是作为被告)的大量曝光往往易对企业或个人的信誉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企业与其他主体的后续合作,如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商务合作等等。因此,涉及到一些保密要求比较高、本方容易出现违约情形的合同,仲裁的优势显而易见。
2.诉讼与仲裁之审理效率对比
上图为诉讼的一般流程,不难看出一个完整的诉讼流程走完就像跑马拉松一样,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即使最终获得胜诉判决可能也没有太多意义了。相较于诉讼的冗长繁琐,仲裁则是一裁终局,一般情况下都会短于诉讼而走完全部程序的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加速“止纷息争”,具备更高效率。
需要提醒的是,仲裁一裁终局虽然省时省事,但是裁决下来就意味着很难有途径去推翻。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认为仲裁员偏袒对方或未查清事实,只能申请法院撤销。但根据《仲裁法》等相关规定,法院一般主要审查的是仲裁程序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实体内容通常不进行审查,要想撤销实体内容错误的裁决非常困难,救济途径非常有限。现任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2019年全国仲裁工作会议上曾公开表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设立255个仲裁委员会,近几年来作出的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比例始终低于1%。”
因此,如果本方希望拖延案件审判时间和程序的话,且预期可能因合同履行产生较大争议时,就要慎重选择仲裁。
3.诉讼与仲裁之财产与证据保全对比
就法律知识而言,法院的法官由于长期集中处理同一类案件,通常对于该类案件判罚依据掌握的更细致一些。但是我们也需要看到,有些案件更需要经验丰富的仲裁员对商业事实、商业行规、交易惯例等进行考量,而这将会与法官在事实认定上形成一定程度的区别,进而对于最终的裁决/判决结果将会产生重大影响。有些案件由于本身性质特殊或涉及金额较大,如果约定法院诉讼的话,将会受制于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实际审理的法官未必具备相应的商业知识,很难作出令人满意的判决。不同于法院判决,仲裁机构中一些既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同时具备较强行业权威性的仲裁员所作出的裁决,有时反而更能平衡各方的利益,更能让当事人信服。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对约定的仲裁机构及其仲裁员比较了解或熟悉的情况下,这一点才会成为企业选择仲裁的优势,不然可能反被合同相对方加以利用。
4.诉讼与仲裁之专业性对比
就法律知识而言,法院的法官由于长期集中处理同一类案件,通常对于该类案件判罚依据掌握的更细致一些。但是我们也需要看到,有些案件更需要经验丰富的仲裁员对商业事实、商业行规、交易惯例等进行考量,而这将会与法官在事实认定上形成一定程度的区别,进而对于最终的裁决/判决结果将会产生重大影响。有些案件由于本身性质特殊或涉及金额较大,如果约定法院诉讼的话,将会受制于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实际审理的法官未必具备相应的商业知识,很难作出令人满意的判决。不同于法院判决,仲裁机构中一些既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同时具备较强行业权威性的仲裁员所作出的裁决,有时反而更能平衡各方的利益,更能让当事人信服。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对约定的仲裁机构及其仲裁员比较了解或熟悉的情况下,这一点才会成为企业选择仲裁的优势,不然可能反被合同相对方加以利用。
5.诉讼与仲裁之有效性对比
从实务角度来说,如果合同带有涉外因素,那么争议解决方式一般都会建议约定仲裁,这主要是从裁判结果的可执行性角度来考虑的。1958年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目前缔约国高达156个,该公约主要目的在于让外国仲裁裁决在本国得到承认和执行,我国也已经参加了该条约。对于国内客户来说,一份生效的仲裁裁决文书更能有效便捷地获得国外法院的承认与执行,这一点是法院判决文书难以实现的。
6.诉讼与仲裁之收费对比
通过上表诉讼费与仲裁费的金额对比,不难看出仲裁费的金额远高于诉讼费。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目前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只要双方调解结案或在判决做出之前当事人撤诉,即可退回预交诉讼费的一半,而仲裁如果已经开庭,则是不能退费的。考虑到很多企业对于资金流的需求总处于“不满足”的客观情况,如果是采取“以战求和”的方式,即仅是通过诉诸法律给对方施加压力而后撤诉或调解、和解,则选择诉讼对于企业的经营成本也能降低一些。争议解决费用问题虽然不是签约时最需要关切的因素,也需适当考量。
对于企业及其法务人员来说,只有在了解诉讼与仲裁各自特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案件事实问题的保密性及社会影响程度、企业愿意为此付出的时间和费用成本、案件是否可能涉及保全、案件是否具备较强专业性、案件是否存在涉外因素、案件标的额的大小等多个方面,才能最终合理决定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