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
2018
1.《导游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日实施。办法规定,导游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旅游者有权要求导游展示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份标识。办法明确,导游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向游客索取小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办法罚则部分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网络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 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新版法律完善了虚假宣传行为的规定,将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区别开来,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
11-23
2018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要点与适用冲突把握 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受我国宪法、民法、商业银行法、会计法、税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权,且地方政府下设金融服务办公室也负有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的职责。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法律,主要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第二层次是行政法规,主要有《储蓄管理条例》、《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第三层次是部门规章,主要有《贷款通则》、《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我国商业银行呆账监管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但立法层次较低,立法粗糙等问题仍然很突出。 我国现行的针对呆账的处置方式是,商业银行先通过计提准备金的方式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呆账做核销准备,通过对呆账的认定确定呆账数额,并登记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通过呆账核销、不良资产转让、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对已发生呆账进行处置,减少呆账对商业...
10-09
2018
各银监局,各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其他会管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做好银行业和保险业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监管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勇于担当,旗帜鲜明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扎实深入开展工作 为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银保监会成立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法规部。各省级派出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强化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