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2022
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类型主要有合伙企业和公司两种,其中又以公司为主流。公司股东通过股权与与标的公司建立法律关系,基于股权对标的公司享有参与权、投票权、知情权、分红权等股东权利,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控制或参与公司经营,进而实现预期商业目的。目前,创始人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方式主要有自然人持股、公司持股和合伙企业持股三种类型。在营改增和税收征收管理日益规范的大背景下,所得税事宜日益重要。就股东而言,不同持股方式下,相同的股权但税负成本却不相同,最终实现的投资权益也是不同的。目前很多公司股东尚不能充分认知投资收益所得税问题的重要性和不同持股方式下所得税税负差异,更不能前瞻性的通过优化持股方式实现税负成本最优化。公司股东对标的公司两大核心投资收益为分红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就上述公司股东核心投资收益,本文对自然人、公司和合伙企业三种不同持股方式下创始人所得税政策差异进行梳理,供参考。 一、自然人持股 创始人直接以个人名义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是目前最常见的股东持股方式。就所得税而言,自然人取得的分红所...
04-18
2022
上海本次新冠疫情发生急、规模大、波及广,并且随着防控措施的升级和持续,企业因此而引发内部或外部矛盾纠纷的风险也在不断积累。为了帮助企业识别和防范涉疫法律风险,国瓴律所将陆续向企业推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以供企业在经营决策中参考,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本文重点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商事合同方面进行法律风险提示。 一、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疫情的影响致使不能履行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可援用不可抗力条款请求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管制性封锁、人员隔离等情况,企业的经营可能受限,各种合同的正常履行受限。在此情况下,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需要延期履行或变更、解除合同,另一方则有保障权益、及时止损的需求。作为履约方,如因疫情无法履行合同,企业可以援引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免除部分合同责任或待不可抗力经过后继续履约;作为守约方,企业应注意合同相对方滥用不可抗力,恶意逃避,推卸合同或债务的行为,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明,...
04-18
2022
近日,第一财经、凤凰网、中国经济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张庭、林瑞阳夫妇旗下“TST庭秘密”涉嫌传销。根据报道,湖北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认为:该公司制定的奖金制度将会员区分为蓝卡会员和红卡会员,其中蓝卡会员属一般消费者,且针对蓝卡会员的奖金制度符合商业惯例;对红卡会员执行的奖金制度,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行为属《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所指情形,属传销行为,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927.99万元,罚款170万元。传销是在多层次分销和直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商品销售形式,又称为“多层次传销”。在我国市场经营发展过程中,传销曾给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造成极大的混乱,特别是二十世纪末期,导致很多家庭支离破碎,引起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一直为经营红线之一。 通常认为,根据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的不同,传销又可以分为经营性传销和诈骗性传销两种。经营性传销客观上实施了传销行为,但主观上以销售产品获利为目的,属于行政违...